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贯彻落实2009年广西城镇化工作要点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2009〕120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桂林市贯彻落实〈2009年广西城镇化工作要点〉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七月二十日
桂林市贯彻落实《2009年广西城镇化工作要点》方案
加快城镇化建设,推进城镇化进程,提高城镇化水平,是城市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对桂林实施经济结构战略调整,建设现代化国际旅游城市具有重大意义。2009年是桂林“城市建设高潮年”。为加快把城市建设作为全市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尽快提高我市城镇化水平和质量,根据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印发〈2009年广西城镇化工作要点〉的通知》(桂建办〔2009〕21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2009年我市加快城镇化进程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落实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和扩内需、调结构宏观政策,按照市委三届六次全会、市人大三届五次会议和全市建设工作会议总体部署,结合《2009年广西城镇化工作要点》要求,抓住城镇化战略实施的历史机遇,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增强城镇综合实力和集聚、辐射、带动能力,完善城镇体系和提高城镇化水平为主要任务,加快发展中心城区,加强县城建设,大力发展小城镇,带动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推进城镇化,要坚持扩大规模,注重实效,走集约式城镇化道路;要完善功能,突出特色,实现“两个文明”协调发展;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依靠市场机制推进城镇化;要立足当前,着眼未来,增强城镇可持续发展能力。
按照自治区统计口径,2009年我市推进城镇化的预期目标是:全市城镇化水平比2008年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达到40.2%,提前一年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中心城区达到大城市规模,初步形成层次分明、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综合实力明显增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城镇化体系。
--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82亿元;
--新增(新建、配建、改建、收购、危改、棚改、租赁等方式)廉租住房1984套,建筑面积9.6万平方米,完成投资0.97亿元,解决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的困难家庭3970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