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房屋买卖合同应包括建筑节能专项内容,由当事人双方对建筑节能性能、节能措施及变更作出承诺性约定。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对节能设施的保修期作出明确的规定。
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对围护结构保温工程的保护要求及门窗、采暖空调、通风照明等设施的注意事项作出明确规定。
第七条 建设单位不得随意变更建筑节能性能和节能措施,确需变更的应报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审查合格后应重新办理建筑节能备案、施工图设计文件变更等手续,并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与买受人协商。
第八条 市建委定期开展全市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的检查工作,区(县)建委按照市区两级管理分工负责坐落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民用建筑工程进行建筑节能信息公示情况监督检查。
第九条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
八十条规定,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本实施细则规定公示建筑节能信息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公示信息作虚假宣传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根据《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
四十三条规定,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未向购买人明示所售商品房的能源消耗指标、节能措施和保护要求、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或者向购买人明示的所售商品房能源消耗指标与实际能源消耗不符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市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交付使用的房屋销售总额2%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具体实施处罚部门按市区两级管理分工确定。
附:
天津市民用建筑销售及施工现场建筑节能信息公示牌要求
l 项目名称: 总建筑面积: 开发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l 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名称及编号
l 建筑结构类型: ,主体墙材料名称:
l 屋面传热系数: ,保温材料名称: 厚度: 密度:
l 外墙传热系数: ,保温材料名称: 厚度: 密度:
l 外窗传热系数: ,气密性能级别: 型材种类: 开启方式:
玻璃种类:[指:中空玻璃、真空玻璃、low-E玻璃、夹层玻璃等,中空玻璃厚度见(注3)]
l 阳台窗传热系数: ,气密性能级别: 型材种类: 开启方式:
玻璃种类:[指:单层玻璃、中空玻璃或low-E玻璃等,中空玻璃厚度见(注3)]
l 阳台栏板传热系数: ,保温材料名称: 厚度: 密度:
l 分户门传热系数: 楼栋入口门传热系数:(应注明透明和非透明部分传热系数)
l 采暖系统及调控计量方式:[指:集中供热系统(含地板采暖)、地源热泵或水源热泵采暖系统;调控计量指:末端散热设备、室内温控装置、热计量表等;管网平衡与保温指:静态水力平衡阀、自立式流量阀、自立式压差控制阀、管道保温性能等]
l 中水系统:
l 空调系统:冷源机组类型、能效比
l 照明及热水:照度、功率密度;热水供应方式、用能类型
l 可再生能源利用:利用形式、保证率
l 业主使用注意说明:(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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