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处置突发事件措施不力,行动迟缓,或对事件迟报、漏报、瞒报致使事态扩大的要追究相关人员及领导行政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法律责任。对因农民工管理不到位,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重大突发事件的企业,视情节给予限期支付、停工整顿、限制招投标、市场禁入等行政处罚措施。
天津市建筑业农民工劳务费投诉中心联系电话: 24134676、24313940,传真:24134676。
特此通知
附件:1.《天津市建筑业农民工劳务费投诉统计表》(略)
2.《建筑业农民工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单》
二○○八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2
建筑业农民工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单
编号: 所属区县:
事件发 生日期
| | 事件发 生时间
| | 事件发 生地点
| |
事件参与 人员数量
|
| 涉及项 目名称
| | 项目建设单位
|
|
项目总包企业
| | 项目分包企业
| |
事件基本情况
| |
事件引发原因
| |
先期处置措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