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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各市、县(市)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调整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时,要在调价文件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上一级价格主管部门报告。各市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汇总本辖区内(含县、市)门票价格变动情况,每年5月15日前将上年度本地区门票价格变动情况(附件3)报告省物价局。

  联系人:黄汝平  联系电话(传真):0571-87052949

  电子信箱:1049649@qq.com

  附件:1.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及相关信息表1

  2.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及相关信息表2

  3.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变动情况汇总表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附件1:
  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及相关信息表1

  填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度:

景点名称

 

 

景点管理

 

单位性质

门票价格(元/人)

游览人数

(万人)

收支管理方式

门票价格管理权限

员工人数(人)

团体优惠折扣

(折)

淡季

旺季

普陀山

 

 

 

 

 

 

 

 

灵隐飞来峰

 

 

 

 

 

 

 

 

溪口

 

 

 

 

 

 

 

 

千岛湖

 

 

 

 

 

 

 

 

莫干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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