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银监局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九台市龙家堡镇支行迁址的批复
(吉银监复〔2011〕520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长春市分行:
你行《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九台市龙家堡镇支行迁址的请示》(长邮银请〔2011〕73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核,同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九台市龙家堡镇支行由原址吉林省九台市龙家堡街道迁入新址吉林省九台市龙家堡街道(原址附近,仍在龙家堡街道,但无具体门牌号)。新址开业前该支行业务仍在原址办理。
接此批复后,你行可对该支行新址进行筹建,筹建期为6个月。待安全防范、消防设施验收合格后,将相关材料原件报送我局审核并申请换发《金融许可证》,各项手续齐全后,方可择日开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