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考核内容及分值
| 考核标准及扣分分值
| 得分
|
1
| 控制区内建筑物
20分
| 公路控制区范围内无建筑物,计20分。
原有建筑物未拆除一处扣1分;新增建筑物一处扣2分;地磅一处扣2分;(此项扣分不受总分限制)
|
|
2
| 非交通标志
10分
| 无未经审批的非交通标志,计10分。
发现龙门架一处扣2分;发现一个未经审批的非交通标志扣1分;经审批制作的非交通标未统一规范的扣1分;未按规定设置扣1分。
|
|
3
| 平交道口
10分
| 无私填平交道口,经审批的平交道口按规定进行规范的,计10分。
私填平交道口一处扣1分;未按规定进行规范的扣0.5分。
|
|
4
| 公路用地内管理
10分
| 公路用地内无堆物堆料、打场晒粮、加水洗车点、摊点、市场、经营场所,未经审批的电杆,计10分。
用地内发现一处堆物堆料扣0.5分、打场晒粮扣0.2分、加水洗车点扣1分、电杆扣0.3分、摊点扣0.3分、市场扣4分、经营场所扣2分。
|
|
5
| 公路控制区范围内管理
10分
| 公路控制区范围内无集贸市场,无有碍观瞻的经营场所,无未经审批的电杆,计10分。
控制区范围内发现一处集贸市场扣2分、经营场所扣1分、电杆扣0.3分。
|
|
6
| 街道化管理
10分
| 落实好“门前三包”,无新的街道化路段形成,无公路街道化蔓延现象,无不符合治理标准的新建集贸市场、村镇、开发区计10分。“门前三包”未落实一处扣0.5分,街道化蔓延或出现新的街道化一处扣2分,新建集贸市场、村镇、开发区不符合标准的发现一处扣3分。
|
|
7
| 公路路况
10分
| 公路路面清洁、无坑槽、排水沟通畅,公路绿化无缺苗、死苗,交通标志、标线等公路安全设施齐全、醒目、完整,无擅自设置的限速标志、监控设施标准过低的限速标志,计10分。擅自设置的限速标志、监控设施、标准过低的限速标志,发现一处扣2分,其他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分
|
|
8
| 其他内容
10分
| 无向边沟内排放工业污水、生活废水。公路两侧无残垣断壁,并进行不低于20米绿化,无未征求交通部门意见新增的加油站,计10分。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分。
|
|
9
| 社会评价考核组
10分
| 邯郸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会及新闻媒体检查考核时发现一项内容不合格的扣2分
|
|
|
合计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