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浙江省小药柜药品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现场验收标准(试行)
单 位: 验收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
| 验收标准
| 验收重点和方法
| 标准
分值
| 扣分、缺项内容
| 验收
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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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许可资质
| 101.企业按照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准的内容从事经营活动,相关的证照文件按规定悬挂上墙。
| 1、《药品经营许可证》、或文件《营业执照》;
2、经营范围、经营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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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员条件
| 201.药柜经营人员必须具有初中以上(含初中)文化程度,经上岗培训考核合格。
| 查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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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营业期间经营人员佩带标明其姓名内容的胸卡。
| 检查相应的胸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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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 检查相应的体检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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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场所设备
| 301.药柜放置及拆零销售设备应清洁卫生。外用、内服药相对分开,不得将药柜与有毒、有污染的物质设置在同一场所内。
| 查看营业场所、仓库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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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具有保证所陈列药品质量的相应条件和措施。
| 查看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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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营业场所明亮、整洁,营业区与生活区明显分开。
| 查看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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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规范管理
| 401.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 查看现场。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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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2.从合法企业采购药品,并有合法票据,购进(验收)记录。
| 查发票、台帐记录、药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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