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进一步抓好“三服务一满意”活动。与省委部署的“树创”活动相结合,创新载体,认真抓好落实。根据省局《实施方案》要求,以蹲点调研中发现的困难和问题为切入点,深入基层,广泛听取食品医药生产经营企业、结对帮扶单位、监管相对人和百姓的意见和需求,解决基层迫切解决的难题和开展有针对性的送服务活动,进一步改进系统机关干部作风,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用药环境、为系统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为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环境,保证活动的实效性。
五、进一步规范系统工作人员从政行为。重点是对去年系统开展的“五项清理”工作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巩固提高,防止和纠正系统工作人员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本人及配偶、子女违规持有或变相持有医药企业股份、股票,收受行政相对人及相关单位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违规干预审评审批、认证发证、检验检测、稽查监督和干部任用等事务及以借为名占用行政相对人的车辆、房屋等问题。同时,认真贯彻落实《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网上审批、办事和加强电子监察实时监控系统建设,拓宽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模式,有效规范系统工作人员从政行为。
六、进一步开展“群众满意受理窗口”评议。研究建立“群众满意受理窗口”考核评议的长效机制,强化对评议工作的动态管理,适时组织“回头看”,实施“摘牌”制,对不具备“满意”要求的窗口,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直至取消“满意”称号,并开展整改。对被评选为全省系统“群众满意基层(办事窗口)”的,进行大力表彰,以先进的人和事作典范,引导系统干部职工作风正、服务优、效率高。
七、进一步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围绕规范系统行业协会涉企行为,纠正收费不规范甚至乱收费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加强调研,建章立制,强化监管,坚决纠正行业协会利用行政权力强制相关药品医疗器械企业入会、摊派会费、搭车收费、指定服务,及办培训班、收取会员单位培训费用等问题,引导行业协会加强自律,健康发展。系统行业协会要对收费问题认真进行梳理、排查和自纠,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强化督促检查。通过采取自查自纠、督促整改、情况通报等形式,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涉企行为。对有违规乱收费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坚决予以查处。
八、进一步发挥政风行风监督员队伍作用。根据系统工作需要和原有行风监督员队伍变化实际,重新聘请和调整人员,进一步发挥队伍作用。行风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参加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政风行风的监督、评议、问卷测评、调研等有关活动和工作;收集群众和社会各界对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反馈;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行政执法、廉政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下半年,将结合有关业务工作,选择主题,组织监督员进行一次明察暗访活动。各市、县局要重视监督员队伍建设,认真开展活动,切实发挥监督员队伍的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