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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认真做好全市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的通知


  5、特困生实名登记程序

  每年毕业生离校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将本市生源数据(含中专生)分类整理,其中未就业的毕业生按生源所在区县分别发送各区县,以便区县实施“一对一”就业援助服务,实现就业的由区县进行就业登记。

  6、就业见习实名登记程序

  各级见习基地吸纳的见习毕业生,由基地所在区县负责登记,于当年11月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登记数据信息采集

  实名登记数据信息采集,严格按照统一规定的数据库信息采集模式登记,不得有遗漏。各区县要积极发挥基层就业服务平台的作用,充分利用“劳动”99三版系统进行登记服务。

  三、认真做好登记后续就业服务工作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主动做好登记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特困生的后续就业服务工作,切实保障各项就业援助政策落实到位。

  1、加强就业指导,特别是特困生的就业指导。要按照特困生就业帮扶的有关要求,由各区县实施“一对一”就业指导服务,指导毕业生认清就业形势,自觉调整就业预期,抛除行业歧视与偏见,积极投身社会的各行各业,踏踏实实地积累工作与人生经验。同时,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保证有就业愿望的特困生毕业当年全部实现就业。

  2、加强就业创业培训,帮助更多的未就业毕业生实现就业。各区县要按照有关要求,发挥职业培训补贴、技能鉴定补贴等优惠政策的带动效应,健全完善“培训-就业-管理服务-补贴拨付”一体化管理机制,将有培训意愿的毕业学生纳入年度公共培训范围,落实好培训补贴,为大学生搭建培训服务平台,提高大学生就业和创业能力。

  3、加强就业见习,提高毕业生就业实训能力。针对登记未就业毕业生情况,各级人社部门要积极组织见习基地开发适合毕业生见习的岗位,做好见习岗位信息与毕业生需求的对接,落实好见习补贴,为见习毕业生创造良好的见习工作生活环境,鼓励更多的毕业生留在基地工作。

  4、加强就业市场服务和人事代理服务工作,解决毕业生后顾之忧。针对未就业毕业生情况,各级人才市场要加大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征集,并及时在网上发布需求信息。组织好各类专场招聘活动,积极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特困生至少推荐2-3个岗位。落实好派遣期内毕业生实行免费人事代理工作,做好档案查询转递。做好未就业毕业失业登记工作,将符合条件的未就业毕业生纳入失业登记范围,享受规定的援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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