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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认真做好全市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的通知

  二、严格要求,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

  全市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实行就业实名制、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制,同时实行特困生实名制、创业实名制、培训实名制、就业见习实名制。

  (一)登记范围

  1、省内外本市生源大中专应届毕业生;

  2、派遣期内未就业的本市生源大中专毕业生。

  (二)登记机构

  本市生源省内外大中专应届毕业和派遣期内未就业毕业生,由户籍所在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登记。

  (三)登记工作程序

  每年全省生源审核工作结束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审核通过的本市生源信息数据,下载整理后,按生源地分别发送各区县,以此为基础开展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

  1、就业实名登记程序

  (1)离校前已就业的毕业生登记。离校前已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签约的毕业生,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每年7月底、11月底左右,负责将就业数据按生源地按市外生源、本市生源分类整理。本市生源按生源所在区县分别发送各区县,以备就业统计使用。

  (2)市内二次派遣、市内调整改派就业的毕业生,办理派遣就业手续时,按照谁派遣谁登记的办法,由就业派遣部门实施登记。一般要求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进行二次派遣和调整改派。

  (3)来我市报到后(已就业或未就业)又选择出市就业的毕业生,由市里统一派遣并进行登记。

  2、创业实名登记程序

  (1)进驻各级创业孵化基地创业的毕业生,由创业孵化基地负责登记,市级基地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县自建基地报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其他创业的毕业生由各区县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协调工商、保险等部门进行登记。

  3、培训实名登记程序

  参加创业、职业技能培训的毕业生,由各级就业培训基地和未就业毕业生技能培训基地进行登记,分别报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汇总登记。

  4、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程序

  未就业毕业生登记,结合毕业生报到工作进行。一是大专及以上学历本市生源毕业生,离校后一律按要求到“淄博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sdzb.lss.gov.cn/zbbys)进行报到登记;二是中专毕业生一律到生源所在区县报到登记。毕业生报到结束后,各区县将中专生登记数据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备就业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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