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严格要求,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
全市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实行就业实名制、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制,同时实行特困生实名制、创业实名制、培训实名制、就业见习实名制。
(一)登记范围
1、省内外本市生源大中专应届毕业生;
2、派遣期内未就业的本市生源大中专毕业生。
(二)登记机构
本市生源省内外大中专应届毕业和派遣期内未就业毕业生,由户籍所在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登记。
(三)登记工作程序
每年全省生源审核工作结束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审核通过的本市生源信息数据,下载整理后,按生源地分别发送各区县,以此为基础开展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
1、就业实名登记程序
(1)离校前已就业的毕业生登记。离校前已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签约的毕业生,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每年7月底、11月底左右,负责将就业数据按生源地按市外生源、本市生源分类整理。本市生源按生源所在区县分别发送各区县,以备就业统计使用。
(2)市内二次派遣、市内调整改派就业的毕业生,办理派遣就业手续时,按照谁派遣谁登记的办法,由就业派遣部门实施登记。一般要求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进行二次派遣和调整改派。
(3)来我市报到后(已就业或未就业)又选择出市就业的毕业生,由市里统一派遣并进行登记。
2、创业实名登记程序
(1)进驻各级创业孵化基地创业的毕业生,由创业孵化基地负责登记,市级基地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县自建基地报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其他创业的毕业生由各区县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协调工商、保险等部门进行登记。
3、培训实名登记程序
参加创业、职业技能培训的毕业生,由各级就业培训基地和未就业毕业生技能培训基地进行登记,分别报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汇总登记。
4、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程序
未就业毕业生登记,结合毕业生报到工作进行。一是大专及以上学历本市生源毕业生,离校后一律按要求到“淄博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sdzb.lss.gov.cn/zbbys)进行报到登记;二是中专毕业生一律到生源所在区县报到登记。毕业生报到结束后,各区县将中专生登记数据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备就业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