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两基”巩固提高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2. 重视校园文化建设。重视校园绿化、美化和人文环境建设,培育和树立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不断拓展校园文化建设的渠道和空间,引导学生树立远大志向,规范行为习惯,培养优良品德,通过良好的校园文化环境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3. 推进义务教育新课程改革。各学校要严格按国家要求推进义务教育新课程的实施,开足开齐课程,扎实开展素质教育,开发多样化的、有特色的地方和校本课程。对初中毕业生进行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培训,积极推进农村普通初中 “绿色证书” 制度。建立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的学生评价体系和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质量评价机制,改革初中升高中考试和招生制度。建立健全以校为本的教研制度,及时解决教学实践中的困难和问题,总结、推广先进教学经验,全面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

  (七)加大培训力度,巩固扫盲成果。

  充分利用农村中小学信息和电化教育设备开展农村扫盲教学,积极开展创建无青壮年文盲乡村活动。加强乡镇成人文化学校建设。把扫除文盲与普及科学技术知识、推广农村实用技术有机结合,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农村发展。

  (八)明确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

  1.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我市 “两基” 工作虽然通过国家评估验收,但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还比较多,“两基” 仍然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人民政府要将“两基”巩固提高工作目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继续实行“党政一把手” 负总责的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抓落实。进一步落实 “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群众参与” 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以县(区)为主” 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强化县(区)政府对义务教育的责任和统筹权。

  2. 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全市 “两基” 巩固提高工作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由市教育局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编办、人事局、审计局、建设规划委、监察局、扶贫办、国土资源局等有关部门共同完成。市 “两基” 巩固提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各部门工作职责参照桂政办发〔2008〕45号文件规定执行。

  (九)完善督查机制,加强督导评估。

  进一步完善 “两基” 巩固提高工作督查机制,各级政府督查部门和教育督导机构要积极开展对 “两基” 巩固提高工作的督查,确保各县(区)、各相关部门按要求推进 “两基” 巩固提高工作。实行以县(区)为单位的 “两基” 巩固提高工作督导评估复查制度,凡自评达到 “两基” 巩固提高工作标准的县(区),由县(区)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申报,市人民政府组织督导评估后,再向自治区人民政府申报复查评估。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