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转发省局关于在乳制品市场全面清理检查工作中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青工商消发〔2008〕235号 2008年10月16日)
各分(市)局,机关有关处、直属局、事业单位:
国家质检总局等六部委于10月10日联合下发了《
关于立即全面清理检查市场乳制品的紧急通知》,决定对2008年9月14日之前生产的乳制品开展全面彻底清理检查,省局于10月15日下发了《关于在乳制品市场全面清理检查工作中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内部明电 鲁工商机〔2008〕171号),为贯彻好通知精神,保障我市流通环节乳制品质量安全,现将省局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立即组织传达贯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通知精神和工作要求上来。
一、各分(市)局要根据六部委和省局的通知精神,立即对辖区超市、商店、城镇和农村零售摊点进行拉网式逐户检查,督促经营者将2008年9月14日之前生产的,或未经批批检验三聚氰胺的乳制品立即下架,自行封存,等待生产企业送法定检验机构批次检验的结果,经检验合格并加贴“经检验符合三聚氰胺限量值规定”标识后,方允许继续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