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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工商局关于做好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变更登记工作的通知

青岛市工商局关于做好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变更登记工作的通知
(青工商车发〔2008〕253号)


各分(市)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局、所:
  我市青岛海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等10家品牌汽车销售企业(见附件)符合备案条件,已于2008年8月7日经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公布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的通知》(工商市字[2008]166号)公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品牌汽车销售企业持此文件和汽车供应商正式授权文书(或合同)原件办理经营范围的变更登记。授权文书(或合同)中的授权经销品牌,必须与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经销品牌一致。若无汽车供应商授权文书(或合同),或授权文书(或合同)中的授权经销品牌与国家工商总局文件中公布的经销品牌不一致的,不予增加品牌汽车销售经营范围。
  二、品牌汽车销售企业的经营范围,要按照国家工商总局要求核定(见附件)。对一个企业经销多个品牌汽车的,要逐一核定经营范围。

  附件: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青岛市10家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

  二00八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
  2008年8月7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青岛市10家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

  一、北京恒通华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授权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
  经营范围核定为:华泰品牌汽车销售
  1、青岛海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二、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
  经营范围核定为:福田汽车、蒙派克、风景品牌汽车销售
  2、青岛华森汽车销售维修有限公司
  3、青岛志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三、湖南长丰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
  经营范围核定为:长丰三菱品牌汽车销售
  4、青岛瑞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5、青岛宏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四、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
  经营范围核定为:昌河品牌汽车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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