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工商局关于做好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变更登记工作的通知
(青工商车发〔2008〕253号)
各分(市)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局、所:
我市青岛海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等10家品牌汽车销售企业(见附件)符合备案条件,已于2008年8月7日经国家工商总局《
关于公布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的通知》(工商市字[2008]166号)公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品牌汽车销售企业持此文件和汽车供应商正式授权文书(或合同)原件办理经营范围的变更登记。授权文书(或合同)中的授权经销品牌,必须与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经销品牌一致。若无汽车供应商授权文书(或合同),或授权文书(或合同)中的授权经销品牌与国家工商总局文件中公布的经销品牌不一致的,不予增加品牌汽车销售经营范围。
二、品牌汽车销售企业的经营范围,要按照国家工商总局要求核定(见附件)。对一个企业经销多个品牌汽车的,要逐一核定经营范围。
附件: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青岛市10家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
二00八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
2008年8月7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青岛市10家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
一、北京恒通华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授权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
经营范围核定为:华泰品牌汽车销售
1、青岛海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二、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
经营范围核定为:福田汽车、蒙派克、风景品牌汽车销售
2、青岛华森汽车销售维修有限公司
3、青岛志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三、湖南长丰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
经营范围核定为:长丰三菱品牌汽车销售
4、青岛瑞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5、青岛宏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四、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
经营范围核定为:昌河品牌汽车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