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工商局关于认真学习市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奶制品市场整治工作的通知
(青工商办发〔2008〕222号)
各分(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局、所、事业单位:
9月27日、28日,夏耕市长和马世忠副市长分别在市局呈报的《市工商局关于开展奶制品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报告》上做出重要批示。马世忠副市长批示:“工商局在这次问题奶粉制品处置工作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今后要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市场监管上继续加大力度,为净化全市奶制品市场多做贡献”。夏耕市长批示:“同意世忠同志意见”。夏耕市长和马世忠副市长的重要批示,充分体现了市政府领导对我局奶制品市场整治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更充满了对工商工作的殷切期望。全市工商系统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推动全市奶制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再上新水平。现就认真学习贯彻市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鼓励面前找差距,倍加努力干工作。夏耕市长和马世忠副市长的重要批示,充分肯定了全市工商系统在处置问题奶制品工作中取得的成效,既是对我们的深情鼓励,更是极大的鞭策。全市工商系统各级各部门及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学习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为契机,认真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查找差距与不足,把市政府领导的鼓励和鞭策作为进一步振奋精神、奋发向上的强大精神动力,再接再厉,开拓进取,不断开创工商工作新局面。
二、认真学习贯彻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行动。市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也提出了下步工商机关做好奶制品市场整治的工作重点和努力方向,对我们做好当前市场监管执法、切实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等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各级各部门要迅速通过召开党委会、支部会等多种形式,认真传达市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内容,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增强工作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把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夏耕市长和马世忠副市长的重要批示精神上来,落实到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实践中,以一流的精神状态创出一流的工作业绩,不辜负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殷切期望。
三、认真学习贯彻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确保奶制品市场整治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第一阶段的工作成绩,及时将工作重点转向做好问题奶制品处理和妥善处置投诉、维护社会稳定以及全面规范奶制品市场秩序工作上来,为进一步净化全市奶制品市场秩序做出新的贡献。一要继续做好问题奶制品的封存、监管和处理工作。进一步强化基层工商所属地监管责任,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辖区内再出现国家公布批次范围内问题奶制品的,要严格追究责任;对已下架、封存的问题奶制品,要逐件登记造册,落实责任人,实行专人专责跟踪全过程监管,严防再次流入市场,防止不法分子转移、销售。二要切实做好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销售企业做好问题奶制品退货工作。凡消费者要求退货的,销售企业负责按原销售价格予以退货,并监督经营者如实登记;对超出国家发布批次范围等退货要求,既要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的法规政策宣传和解释安抚工作,又要从政治和稳定的大局出发,积极协调经营者放宽规定、变通处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对工作中发现的群体性和突发事件苗头要及时向地方政府报告,并积极配合公安部门,有效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三要进一步清理规范奶制品经营主体资格。按照“谁登记、谁规范、谁监管、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由各级登记注册机关逐户规范奶制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由基层工商所按监管辖区进行逐户排查和清理,依法查处和无照经营和非法经营,确保奶制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四要加强流通环节奶制品质量监管。严格监督奶制品经营者切实履行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做到票证齐全、台账规范,经营的奶制品供货商主体资格合法,检验报告有效;督促经营者建立健全和执行质量管理员、质量自检、不合格奶制品退市、质量承诺等自律制度,严把奶制品质量市场准入关;要根据质检部门通报的奶制品质量检测结果,有针对性地加大质量监管力度,对质量不合格和有毒有害的奶制品及时依法有效下架退市为,切实维护奶制品市场消费安全。五要加大奶制品日常巡查管理和案件查办力度。要按照“六查六看”的要求,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制,强化奥运期间建立的各类市场驻点监管模式,加强对奶制品经营者的“点对点”巡查监管,依法严格规范奶制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要加强案件排查和大要案件查处工作,依法查处销售有毒有害和不合格奶制品、无证无照经营奶制品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切实规范奶制品市场经营秩序。
各单位各部门的贯彻落实情况,请及时报市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