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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推进商标战略大走访活动的通知

  第三步,总结阶段(10月25日至10月31日):
  各分(市)局要对走访活动进行全面总结,汇总上报《企业走访情况汇总表》,同时形成本辖区商标管理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的调研报告,分别上报当地党委政府和市局。并根据走访情况,进一步调整和充实驰名、省(市)著名商标培育梯队。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当前我市驰(著)名商标创建形势严峻,行政认定驰名商标数量与淄博持平,省、市著名商标近年来认定数量虽大幅增长,但存在申报后续力量不足,少数申报企业实力不强,企业商标意识普遍薄弱等问题。各分(市)局应高度重视此次走访工作,对确定的重点企业(直通车、百强企业)分管局长要亲自带队。在走访中要重点了解企业商标注册、商标使用管理、以及企业争创驰(著)名商标等情况,帮助企业进一步提高商标意识,解决企业商标日常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企业实施商标战略。
  2、注重宣传引导。走访过程中,各单位应加大商标注册的宣传引导工作力度。要大力宣传商标在国内、国外实施注册保护的法律作用、驰(著)名商标创建对企业发展的现实意义以及政府对品牌创建企业所实施的奖励政策等。要广泛宣传驰(著)名商标企业实施商标战略的典型事例,促使企业形成及时注册商标、精心培育商标、主动保护商标的法律意识。
  3、加强行政指导。各单位在走访中要注意做好走访记录,逐一填写《走访企业登记表》和《企业使用商标情况调查表》,通过走访建立和完善与企业的联系制度,加强经常性联系与沟通。针对走访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制发商标注册建议书等行政指导文书,引导企业科学实施商标战略。要结合2008年度市著名商标认定和续展工作的开展,加大对争创企业的帮扶力度,及时组织上报申报材料。
  4、大力实施“一所一标”。各分(市)局应充分发挥工商所在商标管理中的前沿和主力军作用,走访中应把基层工商所作为商标网格化监管的前提,在前期注册商标网上认领的基础上,利用企业年检网上申报数据,进一步补充完善工商所辖区商标管理台帐。为促进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市局决定通过走访深入开展“一所一标”工作。市区及县市的城区工商所,每个所每年至少引导注册一件服务商标,每年至少将一件服务商标纳入省(市)著名商标培育目标进行重点培育;乡镇工商所,每个所每年至少引导注册一件农产品商标,每年至少将一件农产品商标纳入省(市)著名商标培育目标进行重点培育。要通过大力实施“一所一标”,进一步提高我市现代服务业以及农村、农业、农民的商标意识,全面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
  5、加强梯队建设。各分(市)局要以此次走访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完善辖区注册商标-市著名商标-省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培育梯队,合理制定辖区商标发展中长期规划及相应工作措施,保证创建工作稳步推进。要积极取得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定期汇报辖区商标发展情况。走访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将调整后的驰(著)名商标创建培育梯队,连同总结和调研报告、《企业走访情况汇总表》于10月31日前上报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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