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推进商标战略大走访活动的通知
(青工商标发〔2008〕180号 2008年8月25日)
各分(市)局:
为进一步加强驰(著)名商标创建梯队建设,推进企业实施商标战略,提高工商机关行政指导效能,市局决定自9月15日至10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推进商标战略大走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我市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目标,按照“培育一批、扶持一批、推荐一批”原则,充分运用行政指导手段,通过对目标企业的走访和调研,进一步提高企业的商标意识,建立企业联系制度,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行政指导措施,推进企业实施商标战略;进一步调整充实驰(著)名商标创建梯队,逐步形成层层递进、前后呼应的驰(著)名商标创建格局,不断壮大我市品牌发展阵容。同时进一步落实商标管理重心下移,为两费停收后工商所职能转变做积极探索。
二、走访范围
1、市政府确定的2008年度享受青岛市大企业直通车服务的企业;
2、2008年青岛企业100强;
3、通过企业年检申报确定的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纳税总额以及利润总额50万元以上的规模企业;
4、各分(市)局根据当地实际确定的走访重点企业。
三、走访内容
各单位在走访过程中应重点了解和掌握:企业基本经营情况,企业商标注册、使用情况(包括国内、国外),企业注册商标许可使用情况,企业注册商标海关备案情况,企业驰(著)名商标创建情况,企业商标管理机构设立情况以及在商标管理和保护中存在的问题等情况。
四、活动安排
第一步,筹备阶段(9月15日以前):
各分(市)局根据市局下发的企业名单,结合当地实际,分别确定分(市)局及工商所走访名单,科学制定走访工作实施方案,并对走访人员做好组织和培训工作,以便有计划、有目的的开展走访活动。
第二步,实施阶段(9月15日至10月24日):
各分(市)局根据走访工作实施方案,对走访对象逐一开展走访调研,有针对性地开展行政指导,全面摸清辖区实力企业基本情况,为全面推进我市商标管理工作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