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政府适当补助的模式,充分发挥现有培训资源的作用,积极推动实训基地建设,面向社会提供技能培训和鉴定服务。到2015年,力争在有条件的10个县(市)建立以初、中级技能培训鉴定为主的示范性实训基地;在地级城市提升改造20个以中、高级技能培训为主的示范性公共实训基地。
(三)鼓励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
采取政府补贴、企业主办的模式,积极鼓励大中型企业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作为企业技师技术交流、科研创新、师傅带徒的平台。到2015年,全区建立20家技能大师工作室,使技能大师工作室成为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重要阵地,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有效载体。
(四)加强职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
依托有条件的大中型企业和职业院校,开展师资培训,加快培养既能讲授专业知识又能传授操作技能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立和完善企业实践制度,职业院校专业教师每年必须有1个月时间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进行实践。完善专兼职教师制度,鼓励技师、高级技师以及高级工程师担任专兼职专业课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加大教师引进力度,畅通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到学校担任专业课教师或生产实习指导教师通道。主要采取面向社会的方式,加快选拔培养一批创业培训讲师和创业咨询师。
五、注重实效,切实提高职业培训质量
(一)规范培训机构的认定,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管理。
根据我区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管理办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各类职业院校、职业培训学校和有关企业单位,通过专家组认定、招投标等方式认定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在认定过程中,要对培训学校办学条件、场地设施、师资力量等方面的内容进行重点评审,评审合格列为职业培训定点单位的,要向社会统一公布培训单位的培训内容、收费标准、培训期限等情况。建立和完善职业培训机构退出机制,及时取消培训不符合办学要求和办学条件的职业培训定点单位资格。
(二)完善职业培训监管手段,有效规范职业培训行为。
完善政府补贴培训机构的监管手段,支持开发全区统一的职业技能培训信息管理平台,严格执行开班申请、过程检查、结业审核三项制度,严把职业培训质量关。建立健全职业培训台账,对培训对象实行实名制管理。规范培训工作管理流程,加强对培训工作全程的监管考评,做到培训信息公开、审核结果公示、培训过程透明、社会参与监管。鼓励各地探索第三方监督机制,委托有资质的审计中介组织对培训机构培训质量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