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经济委员会关于组织编制2009年度我市重点工业投资项目的通知
乌鲁木齐县、各区经济和发展改革委员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招商局、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局和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促进工业投资工作迈上新台阶,确保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稳定增长,推动我市产业升级和企业技术进步,加快我区新型工业化建设,提升产业竞争力。市经委将根据各区县推荐的工业项目,编制出2009年全市重点工业投资项目指导计划。列入该盘子的项目将作为2009年我市工业企业技改贴息和前期费扶持的重点选择范围,并从中选择一批项目推荐到自治区,以便争取自治区技术改造、技术创新专项资金及政策的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区(县)经发委、两个开发区工业主管部门接到通知后,对辖区内工业重点投资项目进行收集、审核和汇总,认真填写附件表格(详见附件)。
一、重点工业投资项目上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和自治区产业发展规划,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项目和允许类的续建、新建项目。
(二)突出扶持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三)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当年具备开工建设条件的项目。
(四)年销售收入在3000万元以上。
二、申报程序和时间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