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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开发园区管理体制改革的决定

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开发园区管理体制改革的决定
(宁委发〔2008〕39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促进我市开发园区又好又快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全市开发园区管理体制进行调整改革。各级各部门、各区县和开发园区要以新一轮思想解放为契机,从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发园区改革管理体制、整合开发园区资源的重要意义,切实推进开发园区与所在区县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一、充分认识推进开发园区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省级以上开发区建设与发展成绩显著,以不到全市2%的土地面积,创造了全市1/2以上的实际利用外资、1/4 以上的地区生产总值、1/5 以上的财政收入、1/6以上的税收收入,成为全市最具活力、贡献度最大的经济增长极。但随着“两税合一”等政策的实施,开发园区现行管理体制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加快发展的要求,部分开发园区土地资源紧缺、招商政策资源分散、空间布局不尽合理、基础设施重复建设以及产业结构和园区功能趋同等问题亟待解决。进一步推进开发园区管理体制改革、强化资源整合、理顺工作关系,不仅是我市各类开发园区加快提升整体竞争力的迫切需要,也是全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抉择。

  二、开发园区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原则

  开发园区管理体制改革总的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国家级开发区与行政区整体优势,实施“一个创新”,推进“三个加强”,促进“三个升级”;创新一体化的新型管理体制,加强统筹协调、加强整合集成、加强基层权重,促进园区建设升级、产业发展升级、服务管理升级;努力把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京化学工业园区、江宁经济开发区、海峡两岸科技工业园、出口加工区等省级以上开发区建设成为我市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对外开放和自主创新先行区、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示范区、区域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标志区、构建和谐社会和科学发展引领区,通过解放思想二次创业,努力使开发园区建设发展走在全国前列。

  开发园区管理体制改革主要工作原则:一是实事求是、依法行政。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和省政府《开发区管理条例》,紧密结合我市开发区和行政区实际情况,创新管理体制机制,促进各类资源整合。二是合理分工、高效双赢。围绕强化开发区自身管理,建立开发区与所在行政区互利共赢机制,进一步明确责、权、利、险关系,促进开发区与行政区整体加快发展。三是资源整合、集约发展。实施资源向优势生产力集中,依托核心基地推进集约发展,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加快产业调整和优化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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