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银监会关于中国银行肇庆分行设立1家离行式自助银行的批复
(粤银监复〔2011〕782号)
中国银行肇庆分行:
你分行《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在肇庆市百花园设立离行式自助银行的请示》(肇中银人〔2011〕76号)收悉。批复如下:
一、根据《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同意你分行设立1家自助银行,设立地址为:肇庆市桥北路阳光华庭二期21、22、23、25、26栋首层商铺101卡。
二、上述自助银行可提供下列金融服务:
(一)存款、取款;
(二)查询、转账;
(三)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请你分行认真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上述自助银行的筹建工作。上述自助银行应当自本文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开业。未能按期开业的,你分行应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肇庆银监分局提交延期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的,本批文失效,我局将办理设立许可注销手续。自助银行开业后,你分行应及时向肇庆银监分局报告该自助银行的运营、内控管理和设施等情况,并附报在公安和消防部门取得的安全合格证、消防备案凭证或抽查合格证明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