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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银监会关于中国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设立3家离行式自助银行的批复

广东银监会关于中国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设立3家离行式自助银行的批复
(粤银监复〔2011〕783号)


中国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

  《关于中国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设立3家离行式自助银行的请示》(农银粤营发〔2011〕313号)收悉。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同意你营业部设立3家离行式自助银行,设立地址分别为:广州开发区东区北片骏业路9号自编A2栋104号102房、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南55号留香市场地铺E幢101铺、广州市荔湾区地铁1号线芳村站D出口芳村万象商业街A29铺。

  二、上述自助银行可提供下列金融服务:

  (一)存款、取款;

  (二)查询、转账;

  (三)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请你营业部认真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上述自助银行的设立工作。上述自助银行应当自本文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开业。未能按期开业的,你营业部应在设立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我局提交延期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的,本批文相关许可事项失效,我局将办理设立许可注销手续。自助银行开业后,你营业部应及时向我局报告上述自助银行的运营、内控管理和设施等情况,并附报在消防、公安部门取得的消防备案登记凭证、安全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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