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银监会关于刘晓苑等6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粤银监复〔2011〕789号)
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
你分行《关于刘晓苑等6人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建粤报〔2011〕899号)收悉。批复如下:
一、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核准刘晓苑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东工业大学支行行长、杜惠卿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广场支行行长、罗超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软件园支行行长、何立新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东兴支行副行长(主持全面工作)、陈开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新城支行副行长(主持全面工作)、李丽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地铁支行副行长(主持全面工作)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