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急性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三府办〔2008〕278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近期,我省个别市县出现霍乱爆发流行,引起社会不良影响。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霍乱防控工作要求,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急性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琼府办〔2008〕153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霍乱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11月2日王勇代市长召开的全市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紧急会议精神,现就加强我市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急性肠道传染病,特别是法定的甲类传染病霍乱,传播速度快,传染性强,社会危害性大。各镇(区)和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明确责任,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建立起行之有效的防控工作责任制,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周密部署,统筹安排,认真做好辖区内肠道病毒类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工作, 做到一旦发生疫情,能迅速反应,妥善处置,遏制疫情蔓延,真正做到有部署、有安排、有检查、抓落实,出成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和社会稳定。
二、突出工作重点,切实有效防控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镇(区)、各部门要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要求,建立健全责任制度,密切配合,抓紧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一)加强疫情监测与报告。市卫生部门要加强肠道传染病监测工作,完善监测和报告体系,加强病例的主动搜索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落实预检分诊制度,设立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对发现的病例,市区机构要于2小时、农村机构要于6小时内报告。做到“逢疑必检,逢疫必报”。对违反规定瞒报、漏报、迟报传染病疫情并造成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卫生、教育部门要加强沟通和联系,共同做好托幼机构、小学腹泻病例的监测工作。各小学、托幼机构要认真落实《学校和托儿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加强和完善学生晨检、因病缺勤追查与登记、消毒制度,发现可疑病例立即报告当地卫生机构,并负责告知儿童家长,让患儿居家隔离治疗,同时做好校(园)内的消毒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食品卫生管理,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要加强对饮食行业、建筑工地、学校及企业集体食堂的经常性卫生监督管理,尤其要加强对学校、建筑工地等集体食堂和海(水)产品专营餐馆、小饭店、大排档的监督管理,要坚决取缔各类无证饮食摊点。要严格禁止农贸市场销售海带(结、丝)、海藻丝等直接入口的水产品。要加大对农村聚餐的管理力度,坚决落实农村家庭自办大型聚餐申报、监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