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金鸡水库抢险救灾先进单位的通报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金鸡水库抢险救灾先进单位的通报
(三府〔2008〕237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08年10月28日,国营南滨农场所属金鸡水库发生险情,严重威胁着水库大坝安全和下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金鸡水库抢险救灾过程中,广大军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团结拼搏,夺取了金鸡水库抢险救灾的全面胜利,最大限度地降低了损失,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出贡献。
  市政府决定对在金鸡水库抢险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市公安局、市水务局、武警三亚支队、海军91458部队、海军92146部队、市防汛防风防旱指挥部办公室等6个先进单位进行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全市各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要向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学习,学习他们冲锋在前、不怕牺牲的大无畏革命精神,学习他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顽强意志,拼搏进取,扎实工作,为构建和谐三亚做出贡献。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