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州城建项目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黄政办〔2008〕58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州委、州政府要求,全州城建项目专项执法检查组通过查阅档案资料,察看建筑实体等方式,从项目的合法性、项目招投标、质量安全、建筑节能四个方面对全州在建城建项目进行了检查。从检查情况看,我州城建项目建设中还存在以下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一是先建后“补”现象屡禁不止。以“垫资”、“招商”等为借口,不履行法定管理程序和强制性规范要求,搞“三边”“三无”工程,并要求相关法定责任主体造假,让政府法定监管部门造假手续(包括招投标、设计图纸、规划、质量、安全监管等审查审批手续);让监理单位造假监理资料;让设计单位造假设计或假变更。表现突出的有尖扎县康杨镇穆斯林商业一条街、同仁县隆务北街延伸段等工程。
二是“以企代政”规避政府招投标监管的现象严重。主要表现是,把工程招投标事宜委托给省成套公司等招投标中介代理企业,自行暗箱操作完成招投标,并事后要求政府法定监管部门认可盖章。表现突出的有泽库县泽曲宾馆改扩建工程等。
三是以“统建”为名自批自建,不履行法定程序的现象时有发生。有些领导和部门自行确定统建项目,并在建设过程中不按法定程序和规范要求去运作实施,使统建项目游离于政府的法定监管之外。表现突出的有同仁县黄乃亥、扎毛、加吾三乡乡政府办公用房建设项目等。
四是“擅自变更图纸,降低工程标准”的问题相当突出。在检查中,很多项目不按图纸施工,不办理相关法定变更手续,尤其突出的是擅自把空心砖墙改为粘土砖墙、节能窗改为普通窗的现象较为普遍,这不仅给建筑质量安全带来了隐患,也使节能规范无法落实。表现突出的有擅自变更地基位置的河南县中学宿舍楼项目等。
以上问题在全州各县均一定程度的存在,不仅严重影响政府项目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给工程质量和安全留下了隐患,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行业不正之风,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为促进全州城建项目健康有序运行,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州政府决定对这次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建设单位给予通报批评,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严肃处罚,责令限期整改。同时,由州建设局牵头,进一步修订完善《黄南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等项目监管制度,建立良好的项目监管机制。
各县、各有关部门要以这次检查为契机,深入查找自身工作的薄弱环节,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确保城建项目规范运行。今后要重点加强四个方面的工作:一要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强化依法依规推动落实项目的意识。二要切实提高抓项目的主动性和超前性,杜绝盲目和随意行为,把所有项目纳入依法运作、依法管理、依法实施的轨道,确保项目质量安全和资金安全。三要坚决纠正项目建设中的不按法定程序实施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专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建设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四要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切实加大项目建设监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