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州建设局、州民政局、州扶贫办
7、纠正损害农牧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对涉农乱收费问题开展综合治理,加强农牧民负担监管;对各地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州委、州政府强农惠农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解决损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
牵头单位:州农牧局
8、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防止反弹。
牵头单位:州交通局
9、继续查处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等问题。
牵头单位: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0、进一步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和节庆活动。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要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防止利用行政权力拉赞助、搞摊派,以及利用举办节庆活动谋取私利等问题的发生。
牵头单位:州政府纠风办
11、认真解决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损害群众和企业利益的问题。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服务、收费行为。坚决纠正一些行业协会利用行政权力强制入会、摊派会费、搭车收费、指定服务、擅自制定收费项目和标准、违规收费,以及设立“小金库”、乱收滥支、坐收坐支等问题;坚决制止和纠正市场中介组织进行价格欺诈、提供虚假信息、搞恶性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
牵头单位:州民政局
六、推行行政问责和绩效管理制度,提高行政效率
1、深入调查研究,制定符合州情实际的行政问责制度和绩效管理制度。要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作为问责重点,进一步明确问责范围,规范问责程序,严格责任追究,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牵头单位:州政府法制办、州人事局、州监察局
2、围绕建设法制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的目标,认真开展效能监察。
牵头单位:州监察局
3、对州政府2008年确定改善民生十大实事工程落实情况,按季度进行督查。对全州新农村建设实事工程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继续对“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开展执法监察。
牵头单位:州政府督查室、州监察局
七、强化勤政廉政教育
1、突出抓好公务员勤政廉政教育、作风教育和依法行政教育,完善公务员从政道德规范和从政评价标准,做到反腐倡廉建设和公务员队伍建设相结合。
2、坚持从严治政,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促进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扎实工作,清白做人,干净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