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黄南州推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政办〔2008〕69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黄南州推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黄南州2008年、2009年需达标单位名单。
二○○八年十月十六日
黄南州推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督促社会单位深入贯彻《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国家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654-2006《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强化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推动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标准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青安委〔2008〕14号)要求,现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维护重要战略机遇期社会稳定的总要求,督促各单位深入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模式,明确消防安全管理重点内容,统一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建立并完善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升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防控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
(二)基本原则。坚持 “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按照“先行试点、全面推进、逐步完善、整体提高”的工作思路,以具有一定规模和火灾危险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重大政治影响的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其他性质行业、系统和社会单位、社区、农牧村等积极跟进,有计划、有步骤、分层次地全面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