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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1)8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


  五、强化种子监督管理

  (一)完善监管机构。深化种子管理体制改革,明确负责种子管理的机构,建立健全种子管理体系,进一步强化行业管理、品种审定、质量监督、市场监管等职能。加强种子管理队伍建设,建立一支廉洁公正、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素质过硬、装备精良的种子管理队伍。属于公共服务范围内的种子管理工作经费,按照事权划分的原则,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切实保障种子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健全种子质量监督检验体系。加强省、市、县三级种子质量检验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种子企业自检与行政监督抽查相结合的质量控制体系。支持列入千亿斤粮食产能建设规划的粮食大县及制种大县,加强种子质量检测能力建设,按照相关规定配齐检验人员。

  (三)强化市场监督管理。严格种子生产、经营行政许可管理,依法纠正和查处骗取审批、违法审批等行为。建立种子管理信息查询系统和网络平台。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抢购套购、套牌侵权、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等违法行为。加强进出境种子的检验检疫。农业、监察、公安、工商、质监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强化种子市场监管。

  六、切实落实保障措施

  (一)制定种业发展规划。按照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总体要求,编制全省种业发展规划,分作物、分阶段提出发展目标、方向和重点,明确今后一个时期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任务和措施。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省级结合农业良种工程等专项资金使用,进一步加大对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基础性公益性研究、商业化育种、“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发展、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新品种展示示范等。各地都要积极统筹、整合项目资金,增加投入。

  (三)建立科技资源流动机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鼓励科研院所与企业建立紧密型的合作关系,支持科技资源向企业合理流动。支持从事商业化育种的科研单位或人员进入种子企业开展育种研发。企业所在地政府要参照有关政策解决进入企业科研人员的户籍和待遇等问题。

  (四)重视种业人才培养。加强高等院校农作物种业相关学科、实习基地建设,建立教学、科研与实践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机制,提升农作物种业人才培养质量。充分利用各种教学资源,加大农作物种业人才继续教育和培训力度,为我省农作物种业发展提供人才和科技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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