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任务。
1.进一步规范公务员初任、任职、专门业务和在职培训。研究制定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和处、科级公务员任职培训大纲,建立统一管理、统一标准、分级培训的初任、任职培训模式。建立健全以组织调训为主导,公务员主动申训为基础,党校、行政院校培训互通互认的初任、任职培训机制。专门业务培训要立足岗位需要,突出前瞻性、实用性,重点提高公务员的业务工作能力。在职培训要围绕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等重点内容,创新培训形式,增强培训实效。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重点抓好省直机关、省垂直管理系统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和省直机关处级公务员任职培训,实现处级领导干部试用期内应训必训。
2.大力开展服务区域协调发展的专项培训。围绕区域发展和经济社会建设中的重大热点、难点问题,以提高公务员适应发展形势、破解发展难题、处理复杂问题、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为重点,建立上下联动、统筹兼顾、重点突出、有序推进的工作机制,加强重点区域公务员教育培训工作。“十二五”期间,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地方和部门组织实施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皖北地区和大别山革命老区公务员系列专项培训工程,培训公务员10000人次以上。
3.切实加强公务员依法行政和职业道德培训。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策部署,深化公务员学法用法培训,不断强化公务员的法治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坚持和完善各级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建立公务员依法行政培训长效机制,使全体公务员树立
宪法和法律观念,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继续加强
公务员法培训,提高公务员管理法制化水平,增强公务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5年内,行政机关公务员都要通过依法行政知识测试。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以忠于国家、服务人民、恪尽职守、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以政治信念坚定、精神追求高尚、职业操守良好、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在全体公务员中开展职业道德专题培训。将职业道德培训与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印发〈关于开展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的意见〉的通知》(组通字〔2011〕33号)的相关部署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职业道德建设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公务员的道德素养和精神境界,始终做到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
4.突出抓好基层公务员素质能力建设培训。围绕不断提升县、乡基层政府行政效能,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服务群众、社会管理和维护稳定等本领,继续深化基层公务员培训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关于实施基层干部“科学发展主题培训行动计划”的通知》(组通字〔2011〕30号)精神和省有关要求,紧紧围绕“十二五”主题主线,突出抓好基层公务员推动科学发展能力培训、促进社会和谐能力培训和道德品行教育,努力培养守信念、重品行、有本领的高素质基层公务员队伍;指导各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务员队伍建设需要,分级分类开展基层公务员能力提升培训,5年内将县以下基层公务员培训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