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组
组 长:赵长春 市工商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旅游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出版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监局,市质监局,市地税局
工作任务:1.严肃查处利用违法建设开展各种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
2.深入开展“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重 点清理整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的“黑作坊、黑窝点”;
3.取缔非法经营的煤场、加油站、停车场等;
4.全面取缔无证违法经营的网吧、游戏厅、洗头房、按摩房、歌厅等娱乐场所,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等行为;
5.全面检查开发建设的旅游项目、餐饮门店、休闲会所等场所,规范其经营行为。
(五)“社会治安”专项整治组
组 长:孟宗林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公安局,莲湖区政府,未央区政府,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委会
工作任务:1.严厉打击文物犯罪行为,严肃处理一批典型刑事案件;
2.严厉打击阻挠执行公务、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
3.严厉打击“打、砸、抢”等恶性事件;
4.严肃查处群体性斗殴事件,惩治事件策划组织及主要参与者;
5.清除具有黑社会性质的黑恶势力。
(六)“渣土车”专项整治组
组 长:吕 强 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市市容园林局,未央区政府,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委会
工作任务:1.全面禁止渣土车驶入汉长安城遗址保护区内;
2.对违规渣土车辆予以查处、整治。
(七)“农村环境卫生”专项整治组
组 长:吴智民 未央区代区长
成员单位:未央区政府,市市容园林局,市城管执法局,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委会
工作任务:1.强化农村环境卫生城市化管理工作,重点清理无序倾倒的生活垃圾;
2.加强对野广告、占道经营、门头牌匾的治理;
3.整治建筑材料占道堆放等行为。
(八)“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组
组 长:王海玲 市公安局副局长、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成员单位:市交警支队,市交通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文物局
工作任务:1.制定汉长安城遗址保护区车辆通行办法;
2.禁止重型车辆在遗址区内通行;
3.严肃查处非法营运车辆;
4.整治占道停车等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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