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京市委关于建立市委常委、副市长“三争一创”实践活动联系点制度的通知
(宁委发〔2011〕62号)
各区县委,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党委、党组,市各直属单位党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市党代会精神,深入推进争当江苏科学发展、改革创新、和谐稳定“首位市”和创建江苏党的建设“先进市”活动,经研究,决定建立市委常委、副市长“三争一创”实践活动联系点制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建立市委常委、副市长“三争一创”实践活动联系点制度,是搞好全市“三争一创”实践活动的重要保证,也是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具体体现。市委常委、副市长在开展联系点工作时,应投入足够精力、深入调研指导,把握关键环节、协调解决难题,努力把联系点建设成示范点。具体做到“四指导”:一是指导好组织发动。按照全市“三争一创”动员大会的总体要求,深入联系点进行动员部署,对开展“三争一创”实践活动的意义、目标、举措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形成强大声势,切实凝聚“三争一创”的思想共识。二是指导好学习调研。指导联系点认真开展学习调研,对照基础可比、方法可学、目标可追的先进地区和单位,深入查找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明确优势所在和薄弱环节,形成新的发展思路。三是指导好计划制定。深入联系点了解情况,指导其围绕省、市党代会精神,结合学习调研形成的新思路,有针对性地制定落实“三争一创”目标要求的行动计划和整改方案,并向社会和群众公开承诺。四是指导好难题破解。指导联系点把“三争一创”实践融入贯彻省、市党代会决策部署全过程,融入改革发展各领域,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在突破重点难点、完善体制机制、推动创新创优上下功夫,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三争一创”全面提速提效提质。
各联系点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主动向分工联系的市领导汇报实践活动进展,听取意见,狠抓落实,确保活动高标准、高效率推进。市开展“三争一创”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发挥牵头统筹作用,指导、配合相关单位做好市领导开展联系点工作的组织协调、跟踪保障、情况收集反馈等服务。
附件:市委常委、副市长“三争一创”实践活动联系点
中共南京市委
201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