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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绍兴市政务信息考核及质量评价办法的通知


  附件:1. 政务信息质量基本任务
  2. 政务信息分值标准

  附件1:
  政务信息质量基本任务

  一、县(市、区)政府办公室
  报送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基本数量为500条,信息质量得分1500分;直报省政府办公厅信息处录用的政务信息得分,绍兴县、诸暨市300分,上虞市、嵊州市、新昌县200分,越城区100分。
  二、市政府各部门及网络成员单位
  (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人力社保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统计局、市工商局、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绍兴银监分局,报送信息基本数量为220条,信息质量得分500分。
  (二)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水利局、市文广局、绍兴海关、市质监局,报送信息基本数量为140条,信息质量得分350分。
  (三)市农办、市司法局、市国土局、市建管局、市规划局、市林业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审计局、市安监局、市旅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绍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镜湖新区管委会、滨海新城管委会、市行政服务中心、市长电话受理中心、市公共资源管委会办公室、驻北京联络处、驻上海联络处、市安全局、市国税局、绍兴检验检疫局、市气象局、市旅游集团,报送信息基本数量为80条,信息质量得分200分。
  (四)市民宗局、市监察局、市外侨办、市城管执法局、市台办、市人防办、市国资委、市机关事务局、市体育局、绍兴电力局、市烟草局、市节会办、市金融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曹娥江大闸管理局、嘉绍大桥指挥部、市援疆指挥部、绍诸高速指挥部、市工贸国资公司、市二轻集团、市供销总社、市文物局、市水务集团、黄酒集团、市燃气集团、市招商局、市邮政局、电信绍兴分公司、移动绍兴分公司、联通绍兴分公司、中石化绍兴分公司、工商银行绍兴分行、农业银行绍兴分行、中国银行绍兴市分行、建设银行绍兴分行、交通银行绍兴分行、绍兴银行、绍兴文理学院,报送信息基本数量为30条,信息质量得分60分。

  附件2:
  政务信息分值标准

级 别刊   物报送分录用分说  明
国务院办公厅领导批示100录用得分上加分
政务情况交流 200 
专报信息、信息参考等100 
省政府办公厅领导批示60录用得分上加分
政务工作交流、参阅件 60 
专报信息30 
上报国办信息15 
昨日要情15
选编等5 
市政府办公室领导批示20录用得分上加分
参阅件20 
专报信息10 
情况专报、送阅件6 
今日政务  社会动态、社情民意、综合信息、县(市、区)视窗,外界看绍兴、阶段性重点工作3 
报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专报材料6 
动态信息3 
领导指示(批示)、重要会议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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