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乡镇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乡镇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
(桓政办发〔2008〕6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随着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近几年乡镇建设的快速发展,目前的乡镇规划已难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使乡镇规划更具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县政府决定对现行的乡镇总体规划进行修编。现就规划修编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乡镇规划是村镇建设的基础,是实现土地合理利用的保证,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此次规划修编工作,要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全力做好规划修编工作。
  二、要充分利用我县第二次土地调查这一有利契机,摸清本区域内的土地存量,预留好各种性质的土地,为今后经济发展提供充足的土地资源。
  三、此次规划修编工作争取用三年时间完成。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保证规划经费,按期、保质、保量完成规划修编任务。
  四、规划修编结束后,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此规划实施村镇建设。不按此次规划建设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