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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林业厅、浙江省水利厅等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省农技推广项目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林业厅、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省农技推广项目的通知
(浙农计发〔2008〕44号)


各市、县(市、区)农业、林业、水利、海洋与渔业、财政局(宁波不发)

  为做好今年省农技推广项目申报工作,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的引进、示范及推广,进一步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和农民持续增收,根据《浙江省农技推广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浙农计发〔2008〕35号)规定,现就农技推广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需符合《浙江省农技推广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申报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当地农技推广制度已落实,责任农技人员到岗到位;

  2. 申报项目由责任农技人员主持,在项目下达后一年内能实施完成,具有较好的先进性和实用性;

  3. 单个项目申请资金不超过5万元,不支持研究类、试验类、基础设施建设类等非农业技术推广应用类项目。

  二、重点领域及主推技术

  1.农作物、畜禽、渔业、花卉苗木等优新品种引进、示范与推广。

  2.粮油:水稻强化栽培、轻型栽培、单季晚稻“五改”技术,大小麦免耕栽培、冬春季稻田旱杂粮生产技术,双低油菜油薹两用、免耕直播技术。

  3.蔬菜、食用菌、中药材:高效种植、设施栽培、安全生产、节水灌溉、新型育苗、轮作等技术。食用菌菌糠综合利用、新型培养料开发、冷房反季节栽培、双孢蘑菇培养料蒸汽加热二次发酵技术。

  4.桑茶果:桑树快速成园、小蚕一日二回育、大蚕省力化、大棚养蚕、方格蔟营茧技术,茶叶换种改植、清洁化加工、病虫害生物防控技术,柑桔“三疏一改”、杨梅矮化栽培、葡萄设施栽培技术,水果套袋、完熟栽培技术。

  5.畜牧:生猪人工授精及高产奶牛冻精技术,牧草青贮、补料及营养舔砖技术,生态养殖与畜禽排泄物综合利用技术,高致病性禽流感、猪蓝耳病综合防控技术,奶牛结核病、布鲁氏菌病控制与净化技术。

  6.渔业:淡、海水池塘及稻田、浅海筏式等集成养殖技术,混养轮养、水质综合调控、微生态制剂使用、池塘底部增氧、优质渔用饲料应用技术,对虾、河蟹、中华鳖等健康生态养殖技术,保鲜及加工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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