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厅关于抓紧申报2008年度省“0406”计划企业参与水稻育种攻关项目的通知
(浙农计发〔2008〕72号)
各有关种子企业:
为引导鼓励种子企业参与育种攻关,推进育繁推一体化进程,提升我省水稻种子产业化水平,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水稻育种攻关计划实施方案的批复》(浙政函〔2004〕129)精神和厅有关规定,现将2008年度省“0406”计划企业参与水稻育种攻关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参与水稻育种攻关并符合下列条件的省内种子企业:
1.具有水稻种子生产经营资格;
2.与省内科研育种单位(含中国水稻研究所)签订水稻品种合作选育开发合同或协议并有资金投入(不含与受控股科研单位的合作),或育成通过本省、国家审定的水稻品种(国审品种的适宜种植区域应包括浙江省);
3.育种内容符合“0406”计划的目标任务。
二、申报内容和补助标准
种子企业参与合作育种的,省补助金额不超过企业当年实际投入育种资金的50%;2008年有通过省级以上审定的合作育成水稻品种(需共同报审)或种子企业育成通过省级以上审定水稻品种的,每个品种省给予10万元以内的补助。多家企业参与报审的,由排名第一的企业申报。
三、申报材料和时间
企业参与育种攻关项目申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种子企业参与育种攻关补助资金申请表(详见附件);
2.申报单位种子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申报单位与育种单位的合作育种合同或协议的复印件;
4.育种单位实际收到合作育种资金证明或企业支付凭证的复印件。
请各申报单位于11月15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寄送省种子总站。
联系人:杨治斌 联系电话:0571-86095678
二〇〇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
2008年度种子企业参与育种攻关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表
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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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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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投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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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育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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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席育种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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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育种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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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育种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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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资金投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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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成品种当年
审定情况
| 品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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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定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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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项目补助
资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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