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抚政发〔2011〕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和《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0〕26号),加快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活跃农村流通、拉动农村需求、帮助农民增加收入以及建设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总体目标
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坚持为农服务的宗旨和合作制原则,广泛凝聚各类社会资源,加快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开展农村社区综合服务,推进涉农教育培训及农业产业化经营,使供销合作社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在繁荣农村经济、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开拓农村市场和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上实现新突破。
二、加快供销合作社现代流通网络建设
1. 加快发展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市、县两级农业生产资料公司是发展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推进农资连锁经营的龙头企业,要进一步整合资源,建立一批统一采购、配送的农资经营网点和仓储配送中心,为农民提供优质价廉的农资商品。
2. 加快发展农村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发挥供销合作社资源优势,推进区域配送中心、连锁超市和便利店等农村零售终端建设,尽快构建以市县级为主体、乡级为骨干、村级为基础的新型农村日用消费品经营服务网络体系。依法开展家电、图书、药品等连锁经营业务。
3. 加快发展农副产品现代购销网络。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和功能提升,增强仓储运输、冷链物流、检验检测、信息服务能力。推动连锁超市直接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专业大户等建立采购关系,解决农副产品卖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