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城镇居民增收情况
(一)工资性收入促进城镇居民增收情况
前三季度,全州工资性收入促进城镇居民实现收入3530万元,实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5元,完成年度增收目标的20%。
(二)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促进城镇居民增收情况
促进城镇居民实现收入2.12亿元,同比增加2499万元;实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50元,同比增加124元,完成年度增收目标的78%。
1.劳动就业方面。全州城镇新增就业5033人,实现收入8153万元;共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1000余个,实现增收702万元;为2153人落实社保补贴1836万元;为2919人落实岗位补贴807万元;对639人进行职业介绍,支出职业介绍补贴11万元;对5125人进行再就业培训,支出培训补贴289万元。
2.社会保险方面。做好22580名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调待工作,共实现收入3740万元;向651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待遇207.42万元,为43684人落实城镇居民医保补贴522万元;向129275名参保人员落实门诊医疗费3686万元;为435名工伤人员落实工伤保险待遇657万元;为649人落实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400万元;为110人支付生育保险补贴73万元。
(三)民政促进城镇居民增收情况
前三季度,全州民政工作促进城镇居民实现收入8725万元,同比增加1128万元;实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6元,同比增加56.4元,完成年度增收目标的564%。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全州城市低保保障52716人,累计发放城市低保资金8198.79万元,其中,为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人均150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
2.城市医疗救助。共实施困难群众城市医疗救助6328人次,发放救助资金525.82万元。
(四)工业促进城镇居民增收情况
前三季度,全州新开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1户,新增解决城镇居民就业1900人,促进城镇居民实现收入855万元,同比增加384万元;实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8元,同比增加43元,完成年度增收目标的80%。
(五)商务促进城镇居民增收情况
前三季度,全州商务工作促进城镇居民实现收入5389万元,同比增加852万元;实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7元,同比增加42元,完成年度增收目标的52%。
1.批发零售业。积极引导商贸流通企业、超市、专业店、专卖店等零售业态,不断引领、创造和扩大消费需求,积极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帮助城镇居民增加收入26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