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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拓展城乡清洁工程工作的通知

  (一)进一步深化拓展工作领域,促进城乡清洁工程向乡镇村屯延伸。各县(市、区)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试点、乡镇人畜饮水工程、农村厨改、卫生城创建、文明城创建、城乡风貌改造、村寨防火改造和市容"南珠杯"竞赛等工作,着力推进城乡清洁工程向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小街小巷、小区庭院和乡镇村屯拓展延伸,突出抓好村屯规划、道路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推动农村改水改厕改厨、道路硬化、植树绿化、垃圾处理,努力实现村庄绿化、道路硬化、环境洁化、沟渠净化的目标。
  (二)加快建立和完善农村卫生保洁机制。各县(市、区)要结合城乡风貌改造工作,出台《村民卫生公约》,引导农户做到每天一清扫,垃圾日产日清。建立"户分类、村收集、乡运转"的农村垃圾处理模式试点和农村小型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试点建设。
  (三)进一步加大城乡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各县(市、区)要抓住编制"十二五"规划的有利时机,结合本地实际,加强村屯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建设工作,加大农贸市场建设,增加农贸市场摊位,减少摊点乱摆;加强乡镇停车场建设,合理增设公共场所停车场地,规范乡镇车辆乱停乱放行为;加强城乡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厕,抓好垃圾收集点(池)、垃圾中转站等设施建设。有条件的地方要加快建立起"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市)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
  (四)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管理。各县(市、区)要严格各类建设工地管理,加大宣传、督察和考核,加快推进城市"蓝天工程",落实减尘措施,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出入口硬化路面并设置临时洗车设施对出场车辆进行清洁,严禁车辆带泥上路,有条件的地方要执行建筑施工中泥土、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等密闭化运输,防止施工车辆沿街撒漏,污染城市道路。
  (五)进一步加强联动协作。各县(市、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以块为主、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城乡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包街"、"分片包干"制度,实行领导联系治理"五乱"工作责任制和工作例会制度。要建立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巡查工作制度,落实各职能部门职责,把城乡清洁工程工作任务分解到各职能部门。各级市政、建设、工商、商务、经贸、旅游、农业、水利、环保、卫生、公安、交警、交通、运管、农机、公路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加强行业监管,加强对城区街道、无物业管理机构的居住小区、背街小巷与城乡结合部市容环境,农贸市场、夜市乱摆乱卖、乱停乱放,车站、码头、广场、公园、河堤两岸等公共场所环境,施工现场,主要宾馆、主要景点、景区周边环境,主要旅游线路沿线市容环境,乡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以及交通秩序的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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