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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对全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建设情况的通报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建设进展缓慢且不平衡。首先是工程进度缓慢,2009年度全区中央资金完成率为90.8%,2010年度完成率仅为52.4%,离省政府“确保在今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2009年度建设任务,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2010年度建设任务”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其次是项目之间进展情况不平衡,2009年度农村能源、种植业、畜牧业等完成较好,基本口粮田建设完成较差;2010年度种植业完成较好,其余项目离目标值还有很大差距。

  (二)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力。一些县(市)由于在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时未深入到山头地块和与项目区农户进行座谈,致使在项目实施中不同程度地调整了项目建设内容。按照《贵州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需报原审批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整,但有的县(市)未按规定程序运作。

  (三)项目建设报账率较低。金沙、威宁两县2009年度任务已基本完成,但由于工程县级验收不及时,报账迟缓,影响了资金完成率。

  三、下一步的工作要求

  (一)必须深化思想认识。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从生态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抓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扎实有力的措施,强化配合协调,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农村的重点工作抓好抓实,确保按省政府要求完成我区各项建设任务。

  (二)必须加快建设进度。各县(市)要切实算好时间帐和任务帐,倒排工期,加大力度,落实经费,明确专人负责,采取超常规的办法措施,加快推进我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项目建设进度,尤其是差距较大、甚至还未启动相关项目的县(市),政府主要领导必须亲自督导、亲自解决问题,分管领导必须尽快落实责任、抓紧组织工作组,深入项目实施点,全力组织实施,加快工程进度,逐乡、逐村、逐户地抓好落实,确保在3月底前全面完成2009年度项目建设任务,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2010年度项目建设计划。否则,影响全区进度、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从严追究县(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三)必须强化项目管理。要严格按照《贵州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贵州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项目资金安全有效地运行。同时,要认真做好项目建设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做到户有卡、村有帐、乡有册、县有档,确保项目建设档案系统、完整、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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