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商务局(粮食局)转发关于开展2008年度典当企业年审工作的通知
(乌商务函〔2008〕236号)
各典当企业:
现将自治区经贸委《关于开展2008年度典当企业年审工作的通知》(新经贸市建〔2008〕638号)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两点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工作,准备资料,填写表格,本年度典当行年审报告书需打印填报,年审报告书电子版可在网上下载(网址:http://www.xjetc.gov.cn或http://www.xjsw.gov.cn),请各单位于2008年2月15日前,将年审材料及电子版一并报送我局。
二、2008年新增典当企业,虽然不在此次年审范围,但仍需提供年审材料,上报我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