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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我市设计单位申报江苏省设计大师(建筑专业)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我市设计单位申报江苏省设计大师(建筑专业)工作的通知
(宁建科函[2011]7号)


南京市各有关工程设计单位(含有限公司):

  现将江苏省住建厅苏建人〔2011〕573号《关于开展江苏省设计大师(城乡规划、建筑、风景园林)评选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

  凡在我市工程设计单位从事建筑设计工作的顶尖人才,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评选名额全省不超过30名(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不参加评选)。本领域院士和国家级设计大师可直接认定,不占评选名额。

  申报材料必须于2011年8月22日(周一)前,报送到南京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材料汇总后,由我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复核,根据推荐条件,择优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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