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坚持原则,正确把握加强土地管理的方向
一是要坚持保护耕地红线的原则。落实政府保护耕地责任,确保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二是要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突出重点、严控增量”的原则。优先保证国家和省重点工程用地;优先保证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项目用地;优先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的项目,特别是保障性住房等民生项目用地;优先保证高科技项目,特别是相关工业产业项目;优先保证省外、境外资金和央企项目用地。
三是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原则。避免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
三、明确职责,依法依规管地用地
(一)严格土地规划管理
1、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规划用地,实行用途管制。所有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禁违规用地。
2、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根据省下达的农用地转用年度计划,编制全区农用地转用年度计划。按照年度计划,合理安排各行业用地,确保重点,兼顾一般。
3、加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项目建设单位向发展改革等部门申报核准或审批建设项目时,先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用地预审,未经预审或预审未通过的,有关部门不得核准或批准建设项目。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法及时对建设项目用地进行审查,要积极主动,提前介入,搞好预审,确保建设项目顺利报批。
(二)加强用地审批管理
1、严格规范用地审批。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审批权在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除依法授权外,应依法报批用地。
2、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各类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必须依法履行耕地占补平衡义务。大力实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建立耕地保护制度,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三)加强土地利用管理
1、节约集约用地。建设项目要节约用地,防止盲目扩张。要科学确定用地规模,避免批少占多违法用地行为的发生。工业项目要优化选址,鼓励开发山地,建设工业梯田,推广多层标准厂房。对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原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收取土地出让金。
2、积极支持工业园区建设。切实做到重点项目重点供地、优良项目优先供地。切实执行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执行《贵州省产业园区工业地价优惠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