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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杨维玲等免职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杨维玲等免职的通知
(浙政干〔2011〕40号)
省政府研究决定:
免去杨维玲的浙江行政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徐颜吉的浙江省司法厅副巡视员职务;
免去李宁、漆新民的浙江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副巡视员职务;
免去张建平的浙江工商大学副校级巡视员职务;
免去裴仁昌的浙江警察学院副院级巡视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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