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市场室内空中除必须悬挂的灯具线路外,管道、拦板以及其它线路的设置应保证科学、合理、整洁、美观。
5.农贸市场经营者证照、字号标牌应统一规范。
二、场内布局
(一)市场应按照商品种类划行归市设置交易区。交易区布局合理,分区标志清晰。同类商品区域设置要相对集中。市场内根据需要应设置农民自产自销交易区。
(二)活禽经营区要相对独立,与其他经营区域隔开,相隔间距不得小于5米。活禽交易区的销售与宰杀相隔离。
(三)经营早点或快餐配套服务应相对集中设置在专门区域,以1-2家为宜,周围不得有污水或其他污染源,20米范围内不得经营、贮运鲜活家禽。
(四)农贸市场经营腌腊制品、熟食卤品、酱菜调味品、粮油制品、南北货食品的宜设专柜或专间。鼓励引进品牌连锁企业进场经营肉类、活禽、豆制品、蔬菜等农产品。
(五)熟食卤品、豆制品、酱菜等直接入口食品的柜台距离活禽专柜、厕所、垃圾房的间隔应大于20米。
(六)市场内禁设现炒现卖柜台,不准销售现炒现卖食品。
(七)有条件的市场应设置独立的净菜处理室,配备给排水设施、清洗水池、操作台及垃圾收集设施等,在蔬菜上市前进行无泥沙、无腐叶、无根须、无过量水份处理。
(八)场内设置顾客服务休息区。休息区20米内不得经营鲜活禽类。
(九)场内应设置电子大屏幕或公告栏,并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宣传。
三、设施设备
(一)给排水设施
1.场内上下水道应确保畅通,采用沉井式暗渠(暗管)排水系统,并设防鼠隔离网。主通道与购物通道交叉处应设窨井,窨井间距不宜大于10米,柜台内侧设地漏。有地下车库的市场按照建筑要求另行设计。
2.购物通道下水道宜设计为暗道,防止异味上传,不得设明沟。
3.水产区供水到商位,肉类区供水到经营区,熟食经营专间供水到专间。市场内应设置供水点供消费者使用。
4.柜台外地面排水槽宽度0.08米-0.1米,弧度深度0.03米-0.05米,用不锈钢材料或耐腐蚀、易清洗消毒的材料制作并设地漏。柜台内排水槽保持排水通畅,地面干燥,不积垃圾。
5.污水排放系统应当按环保要求设置过滤处理设施,符合GB8978。城市农贸市场污水隔渣过滤处理后接入城市污水管网。农村农贸市场污水排放应增设必要的污水处理设施。水产、冰鲜禽类经营区的污水排放应增设初级隔渣过滤设施。
6.农贸市场要配置高压水冲洗装置,便于冲洗地面墙面和设备设施。
(二)供电设施
1.应配备符合用电负荷、安全的供电设施。电线铺设以暗线为主,并配备漏电防护装置。
2.柜台上方应按有关建筑规范要求配置统一美观的照明灯具,主通道与购物通道也应配备照明灯具,主要出入口应设置应急灯。
3.各经营区域应配置带接地线、符合低压电器使用的电源插座,水产区域使用防水插座。
(三)通风设施
1.农贸市场要配备完备的通风设施。
2.活禽销售点必须设置排风设施。
3.非单体建筑的新建农贸市场,排风机、排风口的设置除按国家或地方环保要求外,四周要设有若干气窗,保持室内自然通风良好。
(四)垃圾处理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