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农房保险的覆盖。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农产品品种,扩大政策性农房保险的覆盖面。
8.社会援助关爱行动。
(1)加强结对帮扶。完善对低收入农户集中村的结对帮扶机制和市、县、乡三级对低收入农户“一户一策一干部”的结对帮扶机制。市级机关结对部门单位每年向结对贫困村提供不少于6万元的项目帮扶资金。力争全市落实低收入农户集中村结对帮扶资金3000万元以上,其中金华市级结对帮扶资金360万元以上。
(2)开展慈善救助。充分发挥慈善基金会、扶贫基金会、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的扶贫和救助功能,引导各类社会力量捐资捐赠扶贫。发展扶贫志愿服务组织,引导高等院校大学生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为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服务。
(3)推进“低收入农户青少年关爱行动”。推进团组织与低收入农户集中村中的低收入农户青少年结对,进一步提高对低收入农户青少年的结对率和帮扶水平。
9.实施特别扶持政策。指导督促磐安县编制特别扶持规划,扎实开展项目建设,落实“县为主体、项目管理、绩效考核”等工作机制。力争到2013年,磐安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000元以上,年均增长11%以上;80%以上的低收入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达到4000元以上(低保农户除外),其中2011年基本消除年家庭人均纯收入2500元以下农户;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水平明显提高。
(二)城镇低收入家庭增收工程。
1.就业创业扶持行动。
(1)深入推进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建设。全面实施“3551”创建工程,扶持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创业,力争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2)强化就业创业培训。推进城镇低收入劳动者就业创业培训工作,将有就业创业愿望和培训要求的城镇低收入劳动者全部纳入培训范围,力争每年培训5000人。实施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力争有4660名城镇居民通过“双证制”教育培训。
(3)继续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完善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对就业困难人员提供“一对一”就业指导,优先推荐岗位和给予重点扶持。发挥“三员”(就业援助员、社区联络员、空岗信息员)队伍作用,开展有针对性、多形式的就业援助工作。建立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动态台帐,确保零就业家庭“出现一户、帮扶一户、解决一户”,实现动态消零。
(4)发展社区服务业。完善社区便民利民服务体系,对“三托”(托老、托幼、托病)、“三服”(家政服务、配送服务、保健服务)、“三管”(物业管理、车辆管理、公共管理)等社区便民利民项目给予重点扶持,促进一批就业困难群体通过社区服务业岗位实现就业。鼓励企业运用连锁经营等方式,在社区设立超市、便利店、菜市场、家政服务等各类便民服务网点,方便群众生活,增加就业岗位。
(5)扶持鼓励自主创业。贯彻《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以创业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金政发〔2010〕56号),认真落实市场准入、税费减免、场租费补贴、自主创业补贴、小额担保贷款、鼓励带动就业等各项创业扶持政策,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创业服务组织建设,组建创业指导专家队伍,建立社区创业俱乐部,对城镇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创业开展项目推介、开业指导、政策落实、跟踪扶持等“一站式”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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