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继续推进城镇供水延伸覆盖农村受益人口,解决农村居民饮水不安全问题,全面提高水质合格率。深入实施“强塘固房”工程,加快病险水库、“屋顶山塘”和堤防除险加固以及重点中小河流治理。
(4)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继续对欠发达地区乡镇广播电视站设施进行更新和网络整网改造,建立欠发达地区“村村通”、“村村响”工程的管理维护和资金保障机制,确保有线电视通达地区低保家庭免费看上电视。
5.社会救助覆盖行动。
(1)提高农村低保水平和五保供养质量。做好年度低保标准调整工作,将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500元以上。巩固集中供养成果,提升农村“五保”供养质量。
(2)推进教育、医疗、住房等各项救助。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人均收入4000元以下的农户子女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政策,对在农广校就读农业种养专业的学生免收学费。全面推行医疗救助即时结报方式,财政人均筹资额不低于9元。进一步加大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力度,扩大住房救助覆盖面。
(3)推进养老、医疗保险。确保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按规定享受政府提供的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基础养老金。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285元,大病住院补偿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开展第三轮参合农民免费健康体检,今年体检率达到60%以上。基本建立“20分钟医疗卫生服务圈”。
6.区域协作促进行动。
(1)支持欠发达地区新农村建设。深入推进“山海协作工程?百村经济发展促进计划”,帮助欠发达地区落实山海协作农村经济发展项目和新农村建设资金。启动山海协作新农村建设示范点、高效生态农业基地、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和低收入群众增收基地等建设。
(2)加强劳务培训和转移就业。帮助欠发达地区劳动力提高就业技能,实现就业增收。组织引导民营经济在欠发达地区新启动一批低收入群众增收项目。
7.金融服务支持行动。
(1)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对低收入农户发展生产的项目,优先给予小额信贷支持;对符合条件、能带动低收入农户增收的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给予信贷支持,力争新增扶贫小额信贷在2000万元以上。
(2)扩大村资金互助组织试点。前三批资金互助组织要不断完善规章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和运行,提高互助资金使用效率,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确保互助资金安全、健康和有序运转。启动第四批资金互助组织试点。
(3)增加对农业和低收入农户的信贷总支持。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和农房改造贷款业务,加快“丰收小额贷款卡”、“金穗惠农卡”推广,提高区域覆盖率和农户覆盖率。积极为异地搬迁农户提供建房购房信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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