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促进乡镇企业转型升级。以产业结构调整为主线,促进乡镇企业优化升级。鼓励乡镇企业由传统产业向高新技术产业、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拓展。支持乡镇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产品创新,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积极培育产品品牌、企业品牌、行业品牌和区域品牌,实现增长方式和发展模式的转型。
2. 引导产业集聚集约发展。按照专业化、特色化、品牌化和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要求,突出产业集聚和企业集群发展,以县级工业园区、乡镇企业集中区为载体,引导乡镇企业错位发展、差别竞争,形成一批区域特色鲜明、竞争力较强的乡镇企业集群,提高乡镇企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到2017年,超百亿元产业集聚区力争达到150个。
3. 加快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以支持农民创业就业为中心,加快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着力构建创业平台,降低创业成本,完善创业服务。到2017年,全省建立500家小企业创业基地、200家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优化乡镇企业发展环境,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切实加大各级财政对乡镇企业的扶持力度。认真清理各种不合理收费,切实减轻乡镇企业负担。加快县(市、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全覆盖步伐,完善以创业辅导、技术支持、融资担保、信息服务、人才培训、管理咨询、市场开拓、法律援助等为主要内容的乡镇企业服务体系,改善乡镇企业发展环境。
(五)发展合作经济组织富民。充分发挥合作经济组织助农增收的作用,提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规范化、规模化、产业化经营水平。到2017年,全省农户入社率达70%以上,入社农户比普通农户多增收20%以上(省农委牵头,省委农工办、省财政厅、省金融办、省工商局参加)。
1. 提升农民合作水平。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合作社与相关市场主体之间进行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组建合作社联合社或农产品行业协会,提升农民市场竞争力,增强农民市场参与议价能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自办或参股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延长产业链条,让农民共享农产品加工流通环节的增值收益。引导有条件的合作社兴办农民资金互助组织,破解融资难题,增强带领农民致富能力。
2. 丰富农民合作内容。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积极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区股份合作,稳步发展富民合作、劳务合作等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培育带动农民增收新主体。支持合作组织为成员提供农业投入品采购,降低生产成本;开展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品牌化营销,提高农产品产值和价值。鼓励合作社组建经营性实体,参与城乡建设、社区公共设施维护管理等服务,促进农民稳定增收。支持合作社流转农村土地发展高效设施农业,增加农民土地收益。引导合作社发展物业经营、提供劳务服务,拓展农民增收空间。
3. 健全利益联结机制。推进合作社规范化经营,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完善产权关系,健全合作社盈余分配、内部积累、成员优先用工和风险保障机制,逐步提高二次分配比例,依法将财政扶持形成的资产,以股份形式平均量化给每个成员,让合作社真正成为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有效载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