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二)规范操作,强化监督。通过制度创新和技术手段创新,实现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对单位零余额账户划款信息和公务卡消费明细信息的动态监控,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加强财政监督,规范预算执行。

  (三)方便单位,提高效率。通过银行卡支付结算工具和信息系统建设,减少传统现金管理方式下繁琐的管理和使用环节,进一步提高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效率,推动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

  (四)统筹规划,注重实效。整体设计改革方案,利用现有资源,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改革,不断扩大改革的范围和内容,逐步实现改革目标。

  四、主要内容

  公务卡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是“银行授信额度、个人持卡支付、单位报销还款、财政实时监督”。

  (一)公务卡种类。公务卡分为单位公务卡和个人公务卡两种。单位公务卡是指以实施国库集中支付预算单位名义申请的贷记卡。个人公务卡是指预算单位在职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贷记卡。

  (二)公务卡用途。单位公务卡按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进行管理,仅用于同城委托收款业务,不得用于消费等其他支出和提取现金,发卡银行应限制开放其它功能。个人公务卡以预算单位在职工作人员个人名义申请开立,也可以用于个人支付结算业务,在职工作人员作为持卡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个人公务卡公务支出不允许提取现金。对个人公务卡提现行为,视同个人支付行为,单位财务部门不予报销相关费用。预算单位临聘人员确因工作需要,经单位领导同意,由单位出具担保证明,可商发卡行办理与公务卡相同BIN号个人普通贷记卡。

  (三)公务卡发卡银行及办理流程。公务卡的发卡银行为预算单位办理国库集中支付零余额账户的开户银行(以下简称发卡行)。单位卡按照“单位申请、银行审核、财政和人行审批”的流程办理,预算单位应与发卡行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报财政部门和当地人民银行机构备案。个人卡按照“个人名义申请、单位确认身份”的流程办理,并按照“持卡人承担用卡经济责任、银行承担挂失经济风险、单位承担公务还款责任、财政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的原则与代理银行签订服务协议,将服务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

  (四)公务卡标准及标记。为保障金融信息安全,加强对公务卡监控和管理。单位卡参照单位法人透支账户进行管理,不办理实体卡片。个人卡采用全省统一格式、统一标记形式进行发放,统一使用“6”字头的银联标准贷记卡。银联浙江分公司与发卡行确定公务卡BIN号编码段。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