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强化企业责任主体,落实内控保障制度。
强化海运、港口经营企业、个体船主(经营人)运输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企业内部要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第一线,落实到具体岗位;建立安全生产和设施设备资金投入保障制度,保证落实设备设施购置、维修、维护和日常安全管理所需经费;制订完善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常态化体系,落实隐患自查、登记、评估、整改、销号、统计、上报等工作程序,积极实施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做好隐患排查软、硬件双方面的平衡,建立企业隐患排查奖惩制度,发动广大职工参与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3.完善社会监督功能,形成全员共管机制。
一是建立完善海上客运旅客安全告知制度。根据海上客运安全管理特点,制订贴切细致、切实有效的各项告知措施,加大宣传告知力度,全市所有客运船舶要安装好船载电视等载体,向旅客告知船舶核载能力、抗风等级、应急救生知识等安全须知,使旅客对海上运输过程中安全防护、应急救助、避险逃生的相关知识和方法“入眼、入耳、入心”。统一制作安全告知宣传光盘,用于航线船舶定时播放;候船大厅醒目处制作“安全须知专栏”,张贴宣传乘客安全乘船须知内容。
二是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建立举报制度,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公布全市统一的港口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在候船场所、船舶船舱醒目处张贴举报办法,明确告知举报受理电话、举报内容,对于超载、装载携带危险物品、安全配备缺失以及冒雾、抗风航行等现象,列入重点举报内容;落实群众举报方法和途径,鼓励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经营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完善举报投诉、接报处理制度,对举报的情况要认真核查处理,举报一经查实,对违法企业或个人依照相关规定实施处罚,对举报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三是落实从业人员安全自律主体责任,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通过政府、企业分工组织,职工积极参与,社会舆论宣传监督的方式,创新教育、培训机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倡导科学的企业安全文化,努力实现从业人员“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直至“我会安全”的转变。
(二)建立完善海陆空一体化应急救援体系。
按照“预防为主、高效救助”的原则,建立完善海陆空一体化应急救助机制体系,提升海上客货运应急救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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