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海安县部分镇行政区划的批复
(苏政复〔2011〕53号)
南通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海安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请示》(通政请〔2011〕54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海安县海安镇、胡集镇和孙庄镇,将原海安、胡集、孙庄3镇所辖区域合并设立新的海安镇,镇政府驻海安县城江海西路86号。
二、同意撤销海安县城东镇、西场镇,将原城东镇、西场镇所辖区域合并设立新的城东镇,镇政府驻城东集镇迎宾路25号。
三、同意撤销海安县角斜镇、老坝港镇,将原角斜镇、老坝港镇所辖区域合并设立新的角斜镇,镇政府驻老坝港集镇港府路68号。
行政区划调整后,海安镇行政区域面积208.9平方公里,人口26.5万人,辖18个居委会、40个村委会;城东镇行政区域面积170.8平方公里,人口13.5万人,辖2个居委会、31个村委会;角斜镇行政区域面积90.8平方公里,人口6.9万人,辖1个居委会、20个村委会。